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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汉末的选官危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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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上述以明经、明法取士,“授试以职”
与“必累功劳”
之法,以及考试、覆试等发展来看,汉代察举制在制度程式上的那些变化,是沿着强化中央集权的官僚行政的方向发展的。
但任一行政制度本身的功能发挥,都受制于相应的政治文化背景;影响选官过程的,还有更为广泛的因素。
东汉后期,王朝与社会日益陷入深刻矛盾之中,由之察举的实施也遇到了深刻危机。
这至少表现为三种现象,对之我们分别概括为选官腐败现象,“以名取人”
现象,以及“以族取人”
现象。
下面我们就开始分析它们的真实内容及症结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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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末濠州城外,朱元璋捡到了一个少年,从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条臂膀。抗元兵,渡长江,灭陈友谅,伐张士诚。创建大明,光复燕云。我无处不在。从此洪武立国,再无遗憾。大明根基,固若金汤。针对小明王的事情,我们需要采取四阶段战术。首先,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。其次,我们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情,不过我们什么都不用做。再次,我们说或许应该做点什么,可惜什么都做不了。最后,我们很遗憾小明王以身殉国,当初要是做点什么就好了。有人问身为太祖第一心腹重臣,如何轻松避过风风雨雨,安享天年?张希孟谦虚地说仆只是大明朝卑微的社会公器,用来盛放太祖皇帝深思熟虑的果实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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